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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表现与其他艺术设计一样,同样是依赖视觉感受的艺术形式。视觉语言在建筑表现中无处不见,从配景选择、色彩搭配、技术运用等给视觉带来的冲击力,到创意的切入等等都遵循着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
建筑表现的形式美法则主要包括: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和谐、比例与尺度、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空白与虚实。
一、变化与统一
变化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千差万别,统一则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共性和整体联系。变化统一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身的特点,即对立统一规律。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丰富的素材和色彩、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可丰富作品的艺术形象,但这些变化必须达到高度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的视觉形象(一般是主题建筑),这样才能构成一种有机整体的形式。
图1-01是一幅建筑表现的夜景作品,从色彩上分析主色是统一的冷色调蓝色,辅助色是用在建筑光感较强部分的暖黄色以及远处天空红紫色的霞光。从大的色彩关系方面来分析,远处天空红紫色在色相环上属于主色调蓝色的邻近色,于天空上半部分的蓝色有很好的融合与过度,丰富了画面的色彩关系。建筑内部由于人照光源的作用下呈现出的暖黄色在色相环属于主色调蓝色的互补色,在视觉感受中犹如黑夜里的一团火焰,极为耀眼夺目,很容易成为第一视觉中心,把观众的目光很快的从整幅图面吸引到我们主要表现的建筑上来。
图1-01
任何一幅建筑表现作品其构成整体风格的多个局部变化之间必须有机联系,作品的美感是从统一的整体效果中感受到的。主从关系是整体局部之间的法则。如果各部分不分主次,同等对待,或者竞相突出自己,都会破坏整体画面的完整统一性,会流于松散、单调和杂乱。
对比就是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明显,更加强烈,和谐就是使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对比与和谐,通常是某一方面居于主导地位。
对比与和谐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对比是在差异中趋于对立,和谐是在差异中趋于一致。
在建筑表现中常用一些表现手法来突出主题建筑、丰富整体画面,常用的如明暗的对比,虚实的对比,冷暖的对比等。但过于生硬的对比可能会使画面有些松散,所以我们有会用一些方法让对比中略有调和,使画面更加完整。
如图2-01(a)就用了在建筑表现中常用的一个手法“压暗前景”来突出主题建筑,为了方便大家观察明暗关系,我们把图面的饱和度降到最低如图2-01(b)中箭头方向所示,天空的明度是由上向下由暗逐渐变亮的,前景的地面由于我们根据画面效果的需要有意的填加了一个投影,使得前景地面的明度是由下向上由暗变亮的。最终我们看到画面最亮的部分就集中在画面的中心(主题建筑)的部分。也就是说我们通过明暗的对比集中了视觉中心,而且天空的明暗变化并不是一个突变的过程,而是一个渐变调和的过程。
图2-01(a)
图2-01(b)
那我们接下来看一个通过色彩冷暖对比来突出主题建筑的效果图。如图2-02所示,整个画面的大环境天空、背景建筑、植物、草体、驳岸、水面多是用一些偏蓝偏灰的冷色,而主题建筑的外墙使用的是一个鲜明的偏红偏橙的暖色,色彩冷暖的强烈对比就可以快速地把观众的视觉中心集中到建筑上来。
图2-02
对比与和谐是相对的,是对立统一的艺术手段,不是简单数值上的差异,而是以人的视觉感受为依据。对比与和谐相辅相成,过分的对比会太强烈、刺激;而过分的和谐又会平庸、单调。在建筑表现的设计运用中要注意对比与和谐的适度,要求鲜明而不刺激,调和而不平淡。从形式构图上讲,对比要求集中,多体现在画面主题和特别强调的点、线和小的块面上,和谐则体现在画面的整体照应之中。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建筑表现是把不同的素材和建筑编排组合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建筑效果图,各种素材的面积与体积大小的比例、数量多少的比例,一定要符合尺度,给人以美的感受,如果比例失调,就破坏了美的秩序和规律,造成作品的失败。
图3-01(a)中的建筑的底部处在图面的上半部分,由于其在构图的比例失调,很容易给人造成头重脚轻、根基不稳的心里感受,这通常是在建筑表现的构图中比较忌讳的一点。那来看我们对其构图比例进行调整后的图3-01(b)有什么样的变化,首先我们对前景的地面进行了一定比例的裁切,在构图中使得建筑的底部由图面的上半部分移到了下半部分,解决了构图的不平衡感。同时构图后建筑在图面所占的面积比例增大了不少,可以更好的在画面中突出建筑。
图3-01(a)
对称是同形同量的形态,如果用直线把画面空间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它们之间不仅质量相同,而且距离相等.中外很多古代建筑、教堂、庙宇、宫殿等都以“对称”为美的基本要求.对称的构成能表达秩序、安静和稳定、庄重与威严等心理感觉,并能给人以美感。
图4-01是被誉为世界五大宫之首(北京故宫、法国凡尔赛宫、英国白金汉宫、美国白宫、俄罗斯克里姆林宫)的故宫,故宫位于北京市中心,旧称紫禁城。图4-02是有“禅宗祖廷,天下第一名刹”之誉的河南嵩山少林寺。图4-03是世界十大教堂之首的巴黎圣母院。
我们可看到对称与均衡法则在这些建筑中都有着很好的运用,并得到了美的效果。
图4-01
图4-02
图4-03
图4-04是一个图书馆的项目,我们可以看到主题建筑的造型是对称的、建筑前面的喷泉是对称的、喷泉两边的配景植物和走廊是对称的、包括整个地形也是对称的,整张画面构图中对称手法的大量应用给以人安静、稳重、秩序井然的感觉。另外我们要注意的是在建筑表现的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于是我们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元素,如画面中无续的人物、前景凌乱的植物投影、左右两侧的配景建筑和植物,这些不对称的元素不仅没有破坏整体构图的对称与严禁,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
图4-04
均衡是同量不同形的形态,是指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形式诸要素之间保持视觉上力的平衡关系。均衡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
对称的事物基本上是均衡的.也有些画面并不一定对称,但它仍然很美,那就是因为它还符合“均衡”的法则.
图4-05就是一幅运用均衡法则的画面,可以看出我们着力表现的是图面的左侧,这里的建筑离我们的视点最近,可以比较清楚的观察到其具体的细节,所以我们在这里添加了丰富的视觉元素。随着建筑不断地向右延伸,离视点越来越远,根据近大远小、近实远虚、近暗远明的空间透视关系,建筑越来越小、视觉元素越来越虚、光感越来越强,画面右侧给人的视觉感受就比左侧偏轻。造成了画面左右两侧构图的不平衡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画面右侧天空大量留白的部分添加了一个挂角树,就很好地补充了画面构图的平衡感。
图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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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与韵律是音乐中的词汇。节奏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有规律的变化和重复,韵律是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的情感色彩。前者着重运动过程中的形态变化,后者是神韵变化给人以情趣和精神上的满足。
在建筑表现中,节奏指一些元素的有条理的反复、交替或排列,使人在视觉上感受到动态的连续性,就会产生节奏感。
节奏是韵律形式的纯化,韵律是节奏形式的深化,节奏富于理性,而韵律则富于感性。韵律不是简单的重复,它是有一定变化的互相交替,是情调在节奏中的融合,能在整体中产生不寻常的美感。
如图5-01、图5-02所示,建筑表现中节奏与韵律法则在路旁的行道树的种植上体现的较为明显。现实生活中道路两旁的行道树由于光照时间、所处位置、养分吸收等条件的影响,就算是同种植物每一棵的外在形态也都不完全相同。而我们在做建筑表现的过程中,行道树一般都是有同一棵植物的素材复制得到的,如果我们不加以变化,他们将完全相同,使得整个画面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于是我们根据透视关系可以在形体上加以近大远小、近实远虚的变化,根据光影关系给其近暗远明的变化,我们还可以根据画面的需要在色彩让其有冷暖的变化,这样就有了节奏的变化。我们如果感觉这样的变化过于有规律还可以在其中选一两棵行道树让他们在大小、明暗、冷暖变化中稍微夸张一点,造成突然变化,打破了原有的秩序产生了节奏感,而没有变异的基本形由于重复产生了韵律感,使两者统一在一起。
图5-01
图5-02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图5-03中建筑之间悬挂的三角旗与地板上撑开的广告伞的色彩变化同样是符合节奏与韵律法则的。这样的运用还有很多,最单纯的节奏是重复,有机械的美。韵律是构成要素连续反复所造成的抑扬调子,具有感情的因素。韵律能给人情趣,满足人的精神享受,它在建筑表现中的重要作用是能使形式产生情趣,具有抒情意味。韵律能增强我们设计作品的感情因素和感染力,引起共鸣,产生美感,开阔艺术的表现力,所以我们在节奏与韵律法则的运用中要相辅相成。
图5-03
空白的处理也就是画面的空间设计。有的朋友刚开始做建筑表现时总想把版面“充分利用”,总想把素材安排得满满的,认为画面留有空间是一种浪费。其实这种庞杂堵塞的构图往往使人望而生畏,留不下一点印象。空间在构图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种构图上的“少”,却是效果上的“多”。空间也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使人产生兴趣,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传播目的。
虚实作为一种表现形式是为深化主题服务的。画面构成中必须有虚有实,虚实呼应。画面的主体建筑要“实”,陪体建筑和背景要“虚”,“虚”是为了突出“实”,应该藏虚露实,宾虚主实,不能平均处理。
如图6-01、图6-02所示,建筑表现鸟瞰效果图设计中常常为了强调、突出主体建筑群并给人以强烈印象,在主要的构成要素的周围留下一些空白,就能扩大和提高视觉效果,同时有利于视线流动,破除沉闷感。除此之外,空白在画面的虚实处理中还有特殊的作用。空白是画面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空间形象的表现。空间能给人以想象的机会。
图6-01
图6-02
如图6-03(a)所示,这幅图作者为了体现商业街的繁华与热闹,在图面中添加了大量的人物,这本是一个好的想法,但由于作者在素材人物添加时没有注意疏密关系,使得前景的过分拥堵,画面的不通透,没有层次感,造成了作品的失败。那我们看同一个建筑的另一种做法里填加人物时的变化,如图6-03(b)所示,在素材人物添加时远处的可以密一些,近处的可以稍稍松一些,有一些空隙与留白,这样既体现了商业街的繁华与热闹,又使画面疏密有秩。
图6-03(a)
图6-03(b)
在对主要的形式美法则进行了简要分析之后,需要说明的是形式美的法则虽已形成一些规律性的审美特性,但却不是固定不变的,更不是僵死的法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会不断发展变化。我们必须结合表现的主题及创意的要求加以运用,使之有助于美的创造,而不要因这些法则拘束了美的创造。
形式美法则是艺术形式的一般法则,它是形式构成的规律。形式美和传播信息内容是统一的,是为内容服务的,可增强作品的感染力,使人们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享受美的信息,产生吸引人注目的引导作用。形式美以不同的形式展示和表现事物对象的存在,无论是具体的直接可感的形式,还是比较抽象的形式,都能给内容赋彩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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